我的樂趣就是在網誌裡幫人取綽號!

今天中午妮小兔和風獅爺攝影師一起吃飯。說起來風獅爺攝影師不是我的朋友,他以前是我大學死黨想嫁的人,我想到高爾在「不願面對的真相」首映會時說「大家好,我是高爾,我以前是美國的下一任總統(I used to be the United States' next president)」。

大嘴魚和妮小兔現在不常聯絡,一方面是妮小兔上班的地方不能用msn,根本就和全世界脫節,而且大嘴魚的工作超忙。另一方面,

其實,妮小兔一開始並沒有打算把自己的心情、生活、點點滴滴都寫在網誌上。本來這個部落格是全英文的,後來我發現我的英譯中愈來愈退步。又看到一個學弟說他考翻譯所之前要求自己寫部落格,當作是寫作能力的訓練。我才決定將網誌轉型為全中文部落格。因為沒有題材,所以用一種叨叨絮語的方式,記錄我生活的重心—JimnyDad。

但是我很享受在書寫的過程中,逐漸釐清一些模糊的想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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