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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看一個朋友很勤勞地求偶,講電話講到凌晨,或是衝到大老遠的地方去只為了見佳人一面。

前天和兔媽吃飯的時候,接到朋友的電話,他要到很遙遠很遙遠的地方陪女孩兒散步!

「哇!我那個朋友超有衝勁的」妮小兔忍不住跟兔媽說
「那追到了嗎?」兔媽沒等我回答,又接著說「我想還沒,追到就沒那衝勁啦」

聽到兔媽的回答,我們兩個都笑了。

可是回到房間裡,我忍不住想:在追求的過程中,真的會想要分分秒秒都在一起,或聽到對方的聲音。就算沒事也要掰個理由打電話過去。現在我和JimnyDad都不會這樣子作了耶。戀愛真的讓人青春!

我記得熱戀的那一段日子,JimnyDad工作的時候只有兩分鐘的空檔,還用一個很瞎的藉口說要找我拿東西,只為了見一面。他要走的時候我親他一下,他說「不遠千里只為了一親芳澤」

現在變得很實際,電話稍微講久一點就會想到電話帳單,然後說「見面再聊」或者是毫不留戀的說「在吃飯啦,先不講了」「要洗澡了,不跟你聊了」或者是「我在回家的路上,東西好多,還要撐傘,騰不出手講電話」

雖然昨晚有了這樣的體悟,也決定要珍惜「相處」的時間,包括講電話的時間。可是今天早上JimnyDad叫我起床的時候,我還是「嗯」「好」「掰」就把他掛了。

唉唉,我不要這樣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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